荷蘭去年首度對12歲以下兒童執行安樂死。圖為醫院示意圖。取自Pexels
荷蘭2年前修改安樂死相關法律,開放12歲以下病童接受安樂死。衛生部22日首度公開,去年底(2025)已有一名身患重病的兒童執行安樂死,成為新法上路以來首例。
據《每日郵報》、《People》報導,荷蘭衛生部22日向國會提交年報審查報告揭露此事,基於隱私與保護原則,未透露這名兒童的姓名、具體年齡與罹患的疾病。
荷蘭從2002年起正式施行安樂死法案,是全球第一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但僅同意年滿12歲以上。2024年,荷蘭政府修法,將12歲以下兒童也納入其中,一度引發全球議論。
有反對者擔心他們無法做出自主決定,也有支持者則認為,這提供絕症病童另一條路,如果只能靠拒絕進食及飲水反而更加痛苦。
根據荷蘭新法規定,12歲以下兒童罹患絕症、正遭受難以忍受的痛苦,而且完全沒有治癒希望時,才會考慮實施安樂死。除了須父母同意,如果情況允許,也會了解本人的意願,醫生並要確保患者在非壓力下行事,同時尋求第二意見。
荷蘭醫學專家當時曾推估,符合這類條件的病童每年約5到10例。首名適用案例已於去年離世。根據法律,案子須交由檢察機關審查,以確保執行過程完全合乎嚴格的規定,目前正在審查中。
相較於荷蘭,英國工黨議員愛德華茲(Lauren Edwards)將重新推動安樂死立法,遭遇反對聲浪,批評者認為法案存在缺陷,並將加深社會分裂、分散政府改善醫療服務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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