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大邱一間律師事務所大樓9日遭縱火,含嫌犯在內共7人死亡。警方調查發現,53歲的嫌犯在房地產投資了6.8億韓元(約1588萬元台幣),超越自身經濟能力所及,之後提告建商想追回款項但敗訴,憤而到對方律師的辦公室縱火。
韓聯社報導,大邱市壽城區地方法院附近的律師事務所9日遭縱火,警方驗屍發現,1名律師和2名男子身上還有刀傷,並在現場找到據信是武器的物品。
據監視器畫面,53歲的千(천)姓嫌犯9日上午近11時,戴著口罩獨自進入大邱壽城區地方法院附近的律師事務所大樓,手上拿著一個用白布蓋住的不明物體,裡面疑似裝有易燃物。
千某住在壽城區一棟5層樓的公寓,距案發現場約15分鐘腳程。該公寓屋齡已經40年,這類房屋被都更的可能性很大;千某居住的那一戶約16坪,是同棟公寓坪數最小的。
南韓租金支付方式大致分為兩種,一種是「全租」,先給房東一大筆保證金,之後不必每月繳租金,且退租時也能拿回保證金;二是「月租」,也就是先給押金,每月付租金,但南韓租屋押金極高,通常是10個月的月租金,房客願意付的押金越高,也能跟房東談判較低的月租。
房仲表示,千某居住的公寓平均月租約為20萬韓元(約4667元台幣),押金平均500萬韓元(約11.7萬元台幣)。
警方到了千某家中,發現屋內除了電腦,幾乎沒有其他家具;鄰居表示,千某自稱和姪子一起住,但從來沒人看過他的姪子,而千某上班時間不固定,似乎沒有穩定工作。
不過,千某2014年卻與當地房地產開發商簽了投資協議,要蓋一座住商混合的公寓,總投資額為6.8億韓元;他第一筆就投入3.2億韓元,分期陸續投入3.65億韓元。
千某之後對建設公司、建商老闆提告,要求支付延誤損害賠償金、退還部分投資款項,一審判決建設公司應賠,但駁回對建設公司老闆的求償,千某上訴被駁回。然而,建設公司之後也沒有賠款,千某再次對公司老闆提告,結果敗訴。千某之後多次打電話到對方委任律師的事務所抱怨。
9日遭縱火的律師辦公室,就是該建設公司老闆委託律師經營的事務所。但千某縱火那天,讓他敗訴的那名律師正好到外地出差,根本不在辦公室內。
警方表示,千某全身有明顯燒傷痕跡,不排除自焚。這起事件共造成7人死亡,除了千某,另外6名受害者實為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