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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C:廣電媒體新聞內容若涉及AI生成 須清楚揭露且「全程標示」

    2026-06-10 14:50 / 作者 戴嘉芬
    NCC宣布通過「廣電媒體製播新聞應用AI指引」,作為媒體導入AI時,建立自律規範之參考。圖為NCC代理主委陳崇樹。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日(6/10)通過「廣電媒體製播新聞應用AI指引」。NCC表示,為因應AI技術應用快速發展,並提升廣電媒體新聞公信力,依據「人工智慧基本法」第16條第2項規定,經徵詢各界意見後研訂指引,期能提供廣電媒體於製播新聞導入AI技術時,作為建立自律規範參考基準。指引中明令,新聞內容若涉及AI生成內容,其揭露標示應明顯可辨識且須「全程標示」。

    NCC指出,「人工智慧基本法」於今年1月14日公布施行,依該法第16條第2項規定,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視人工智慧應用風險管理之需要,協助產業訂定指引及行為規範。NCC配合前揭法規擬訂指引,其性質屬於行政指導,核心原則包括廣電媒體於製播新聞應以事實為依據,應用AI技術時,應落實法規遵循、保障人權與公平無偏見、建立內容查證機制,以及明顯清楚揭露AI生成內容。

    NCC表示,為使指引切合實務需求及廣納專業意見,於去年8月至今年5月計召開2場專家學者座談會及2場廣電業者座談會,彙整實務經驗與專業意見後提出指引。NCC說明,本指引強調「AI內容查證機制」,呼籲業者應用AI技術製播新聞時,必須落實人工審核機制,尤其在引用第三方影音素材或整合AI模型產出素材時,仍應善盡事實查證之責並保持客觀呈現,避免損及新聞真實性。

    NCC亦強調「清楚揭露AI生成標示」新聞內容若涉及AI生成內容,其揭露標示應明顯可辨識且須「全程標示」

    此外,新聞報導應以真實或實際採訪為原則,尤其針對重大公共事務報導應求審慎周延,例如法庭開庭、公共衛生、重大刑案、災害突發事件及涉及國家安全等議題,如應用AI生成技術,避免高度擬真,宜以動畫、繪畫或素描等方式呈現,以協助視聽眾明確辨識,避免混淆認知。

    適曾獲普立茲新聞獎的美國資深調查記者大衛.巴斯托(David Barstow)日前來台,特別指出:在生成式AI快速發展的時代,若閱聽人無法相信螢幕上的人物與影像是真實的,將進一步削弱媒體與社會之間的信任關係;新聞工作者必須更謹慎捍衛真實的界線。

    NCC期許,透過此指引之發布,能引導廣電媒體在科技賦能、增加效率的同時,新聞工作者更應堅守媒體自律及專業倫理,製播優質、具公信力且符合閱聽人權益的新聞內容,共同建立安全、可信賴的傳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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