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今年三月舉行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將以5.2583股換1股元大投信,納為100%子公司。翻攝證交所YT
元大金控與旗下子公司 元大投信 的股份轉換案再掀爭議。就在部分元大投信少數股東昨天(6/9)前往金管會陳情,質疑換股比例低估公司價值後,元大金今(6/10)日代元大投信公告,已接獲鼎創達公司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及緊急處置聲請,要求禁止元大投信於6月12日股東常會討論並決議與元大金控的股份轉換案。
根據公告,鼎創達主張,在法院作出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前,應先准予與聲請內容相同的緊急處置,暫停股東會討論第二案「為本公司與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事宜」。元大投信表示,已委請律師處理相關法律程序,目前公司財務業務如常運作。
此次爭議源於元大金今年3月董事會通過的股份轉換案。元大金擬透過發行新股方式,收購尚未持有的元大投信股權,換股比例訂為每1股元大投信普通股換發5.2583股元大金普通股。交易完成後,元大投信將成為元大金100%持股子公司。
不過,部分元大投信少數股東認為換股比例未能充分反映公司實際價值,質疑股權遭低估。由於元大投信長期為國內ETF市場龍頭,近年受惠ETF規模快速成長,獲利表現亮眼,少數股東認為現行換股條件未能合理反映其未來成長潛力,因此要求主管機關介入審查,並建立重大併購案少數股東保護機制。
對於股東陳情,金管會9日表示,此案屬少數股東對收購價格有異議的個案,已轉請元大投信依規定處理。依據企業併購法及公司法規定,反對併購案的股東可於股東會前或股東會中提出異議並投下反對票,之後可依法行使「股份收買請求權」,要求公司以公平價格買回持股。
元大金則重申,元大金與元大投信股份轉換案均依循企業併購法及相關法令辦理,相關程序已經董事會通過,並依法提報股東會討論。
市場人士指出,此次爭議核心仍聚焦於換股比例是否合理反映元大投信價值,若少數股東成功取得暫時處分,不僅可能影響本案時程,也將成為近年金融業併購案中少數股東權益保障的重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