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商業署今天舉行年度公司登記申報宣導記者會。吳馥馨攝
經濟部發業署今(9)日表示,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年度申報將在3月1日開始到3月31日結束,提醒本國無限公司、兩合公司、有限公司、非公發公司(含創櫃版)應在3月底前上股東資訊申報平台申報。
公司若未依規申報或申報不實,將對公司董事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若經通知仍未改正者,則按次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鍰,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
商發署今天舉行記者會,宣導公司應在每年3月31日前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網址: https://ctp.tdcc.com.tw/decl/auth/main)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以免受罰。
蘇文玲表示,公司定期申報是配合洗錢防制政策,提升公司資訊透明,依據《公司法》22條之1所規定。申報平台則委由集保結算公司建構,目前約75萬家公司須申報。集保公司會在每年2月下旬先發Email通知提醒公司,為讓申報流程更簡便,系統會留存上年申報資料,只要確認是否異動,針對需要異動調整的資料調整,之後按下「確認鍵」就能完成年度申報了。
為確保申報正確性,商業署也會請公司提供主要股東名簿進行抽查,按過去幾年抽樣結果,未發現申報不實情況。
蘇文玲指出,新規自2018年上路迄今,申報率都在9成以上,若公司未如期申報,都依規定補申報,因此迄今裁罰個案僅16件,每件皆被裁罰5萬元,也尚未出現連續處罰個案。遭處罰個案大多是Email錯誤,或公司地址更動的原因,以致未接收到訊息。
商業署表示,「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的年度申報自3月1日至3月31日,除了國營事業公司(中央政府持股50%以上之事業)與公開發行公司外,無限公司、兩合公司、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創櫃板)都要申報,即使是已經辦理停業的公司,也必須在3月31日前完成年度申報。
為提醒大家不要忘記申報,商業署將於今年2月下旬依公司在申報平台所填寫的聯絡資料,主動以電子郵件提醒公司於3月31日前完成年度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