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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電價漲10%有共識?台電:要顧及公平及使用者付費

    2024-02-29 12:01 / 作者 吳馥馨
    台電4月漲電價要落實使用者付費。陳品佑攝
    台電發言人蔡志孟今(29)日表示,過去2次電價調整,民生電價只有高段數用電上漲,已引起工業界、商業界疑質只漲產業、不漲民生;既然電力成本是上漲的,顧及公平及使用者付費,應要適度反映電力成本。

    蔡志孟也說,民生低段數(330度以下)20年來不但沒有漲,反而降。120度以下的低段電價更從2.1元降到1.63元,這最終將導致電價偏離成本越來越遠,如何適度調整也會報到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檢討。

    蔡志孟今天出席台電公司與日本IHI、住友商事簽署大林電廠混氨發電MOU;他會後受訪被問及電價議題,包括是否4月起電價上漲10%,漲電價會否造成物價蠢動,民生用電是否全面上漲。

    蔡志孟說,依過去電價審議經驗,台電會將電價方案報到電價費率審議會,並就各方影響予以說明,包括對民生、工業、生產力,以及物價指數影響,請審議委員參酌,所以電價是綜合考量結果;這確實有點複雜,但也代表最後電價是整體考量的結果。

    台電漲電價消息傳出後,不少工商大老表態可接受漲價,但盼幅度能多溝通。蔡志孟說,都在持續溝通中,也看到工商大老透過媒體表達意見。目前看來,大家對漲電價是有共識的,只是怎麼漲?怎麼分配?這最後會由審議委員會做最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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