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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下修豪宅認定標準 專家:這2都早年購屋屋主恐成大苦主

    2024-02-19 12:23 / 作者 徐筱嵐
    財政部下修豪宅認定標準,新北市和高雄市受到的影響最大。廖瑞祥攝
    財政部上週發布「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針對個人出售2014年前取得房屋,房地總成交金額達一定門檻者定義,予以擴大。房仲業者整理去年全年有機會適用舊制的高價房屋交易量後發現,台中市增加件數達456件,新北市和高雄市分別增幅達210%以上,專家提醒,財政部放寬標準後,早年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人往後賣屋,財產交易所得稅至少增加一倍,出售前不可不注意。

    財政部訂定發布「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下修豪宅認定標準,台北市及新北市分別為6000萬及4000萬元,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為3000萬元。住商機構企劃研究室整理膽2023全年且屋齡在10年以上,有機會適用到舊制的高價房屋交易量。

    房仲業者彙整2023年實價登錄10年以上屋齡高價房屋交易量。住商不動產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指出,該政策只針對在房地合一取得之前適用舊制的屋主,適用房地合一的屋主無須擔憂。而財政部定義上,台北市過去豪宅的定義是台北市交易金額逾7000萬元、新北市金額為6000萬元;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為4000萬元,皆於本次全面下修。

    徐佳馨指出,在各都會去年一整年交易中,因標準擴大,新北市和高雄市的增幅分別為210%、211%,其他五都依序為,台北市增幅達132%、桃園市增幅達139%、新竹地區增幅為159%、台中市增幅為150%、台南市增幅為36%。

    其中新北市與高雄市增幅都達200%以上,受到近年房價上揚,帶動大坪數或透天價格往上飆升所致,同時,台中市不斷寫下天價,在件數上遠超過其他縣市;而受到南科話題帶動的台南市,由於區域發展集中,加上地方對高價接受度仍低,影響反而不如預期。

    徐佳馨提醒,根據財政部說明,這類案件因不屬個人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應以實際成交金額,按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比例,計算歸屬房屋收入,再以該收入的17%計算出售房屋所得,併入個人綜所稅計算。因此,去年出售高價房屋的民眾恐將面臨巨稅攻擊,建議在5月報稅季前先預留稅源,避免陷入繳不出稅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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