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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部推動「資源循環促進法」立法 對廢棄物產生者徵收循環促進費

    2024-01-22 17:59 / 作者 戴嘉芬
    環境部表示,「資源循環促進法」施行後,將開始徵收「資源循環促進費」。圖為環境部去年8月揭牌典禮。資料照
    國發會今(1/22)於委員會議中,邀請環境部就「資源循環零廢棄推動情形及展望」進行專案報告。目前環境部已加速推動「資源循環零廢棄」計畫,且正研擬「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提倡業者在產品研發過程導入綠色設計,也希望消費者使用租賃和共享方式來延長產品使用壽命。

    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表示,台灣作為一個海島型經濟體系,每年消耗約2.6億公噸原物料,其中7成以上資源仰賴進口,而產生之廢棄物約3,300萬公噸,一般廢棄物回收率約57.3%、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約86.5%,都還有努力空間。

    針對垃圾處理議題,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表示,該部積極協助地方政府,以多元化方式解決垃圾處理問題,包括提升焚化處理量、加速掩埋場升級整備,幫助無焚化場縣市處理垃圾,將垃圾轉換為可用資源、推動轉廢為能的循環經濟等,現已規劃1億元預算訂定上、中、下游產業的創新循環網絡計劃,相關產業可向環境部提出申請。

    賴瑩瑩強調,「資源循環零廢棄」計畫是行政院去年4月核定淨零轉型關鍵戰略八的行動計畫之一。環境部盼企業建立循環處理能力,串聯產業建立再生循環網絡,訂定最適可行性技術。

    環境部目前正研擬「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此法要點包括針對消費性產品進行源頭管理,導入綠色設計,使用租賃和共享方式來延長產品使用壽命等。業者可藉由資訊揭露、廢棄循環採購等事項進行源頭廢棄物減量管制。

    賴瑩瑩說,此法將針對廢棄物產生者,徵收「資源循環促進費」,預計從企業主產生廢棄物的項目和數量進行徵收。倘若廢棄物經過處理後,能進行再利用並成為再生產品,環境部會進行原生物料的價差比對,由此價差對廢棄物產生者進行徵收動作,所徵收到的金額則用來補貼再生產品業者,讓他們得以完整進行產品循環路徑,就算產品缺乏市場競爭力,也能獲得相關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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