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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代操基金跟單獲利近4億 4家投信7名前經理人2聲押5交保

    2024-01-18 18:33 / 作者 呂志明
    新北地檢署。侯柏青
    國內知名的國泰、富邦、復華、保德信4家投信公司7名前基金經理人,涉嫌利用掌管基金或投資帳戶之投資標的有下單決策權之機會,以人頭帳戶跟單買股票,6年獲利高達3億9563萬餘元,新北地檢署昨(1/17)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約談,經漏夜訊問後,認為7人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諭知2名經理人聲押禁見,其餘5人及11名人頭,則以2000萬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遭聲押的李姓、簡姓基金經理人,經新北地院開羈押庭審理後,認為2人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罪嫌重大,但無羈押的必要性,各諭知350萬元、200萬元交保候傳。

    簡姓、李姓、林姓、賴姓、賴姓、吳姓、莊姓等7人,於2017年至2022年間,在國泰、富邦、復華、保德信4家投信公司擔任基金經理人,各自負責代操公司旗下科技生化基金、高股息基金、高成長信託投資基金等10個基金及勞工退休基金與勞保基金。

    檢調查出,7人利用對於所掌管基金或投資帳戶的投資標的有下單決策權的機會,將自身利益置於基金或投資帳戶利益之前,利用人頭帳戶,提前或同日以人頭帳戶買進或賣出中鴻鋼鐵、長榮海運、台塑、儒鴻、亞洲水泥等上市櫃股票後,再以基金或投資帳戶買進或賣出與人頭帳戶所買賣相同股票的方式牟利(即跟單手法)。

    初步估算,任職富邦的林姓經理人獲利最高,2億5438萬餘元;其次為任職復華的簡女,1億549萬餘元;最後依序為李男1483 萬餘元、賴男約 1308 萬餘元、賴男約 516 萬餘元,吳男約 161 萬餘元、莊女約 105 萬餘元,總計不法獲利約 3 億 9563 萬餘元。

    在蒐證告一段落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秉錡昨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相關涉案被告的住居處執行搜索,查扣手機、筆電、存摺等證物。

    檢調時以被告身分傳喚7名前經理人及11名人頭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簡女、李男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05 條之 1 之投資信託特別背信罪,2 人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至於其餘5名經理人,則以不法獲利的高低諭知交保金額,,獲利最高的林姓經理人以2000萬交保、賴男400萬交保、賴男200萬交保,吳男、莊女各以50萬元交保,11名人頭則分別諭知交保 10 萬元至 50 萬元不等金額或請回。

    新北地檢署指出,近年來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不法背信案件層出不窮,不思以委託民眾的利益為優先,反圖謀自己私利,嚴重打擊金融機構建全穩定發展,新北地檢署將從嚴從速偵辦此類案件,並積極追索及查扣犯罪所得,以打擊該等犯行,維護金融秩序及保護民眾財產安全,同時也呼籲金融機構應強化防弊內控制度,投資者宜提高警覺,注意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有無異常行為,避免財產受損。

    12:00 出版
    06:31 更新(2名聲押禁見被告均經法院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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