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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領助理費1330萬!拿來繳卡費 前高市議長曾麗燕遭重判12年

    2023-09-25 18:08 / 作者 政治中心
    前高市議長曾麗燕因詐領助理費1330萬元且不認罪,遭法院重判12年。資料照
    國民黨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和胞妹等人,以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方式詐領助理費高達1330萬元,被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今(9/25)高雄地院宣判,依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重判曾麗燕12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檢方查出,曾麗燕自2010年起擔任高市議員以來,指示助理曹雪禎提領助理補助費及年終獎金供她使用,曹雪禎離職後,改叫妹妹曾麗鴻接手,多年來以不實申報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方式,詐領1330萬餘元。

    曾麗燕向檢方坦承虛報助理費,但否認貪汙,辯稱不知法規有修正,助理沒提醒、議會沒告知,才會按慣例為每位助理申報4萬元月薪,而且每個月公私助理聘用費大於24萬元,認為補助費或春節慰勞金可作個人使用,所以拿來繳卡費、會費、黨費等。

    檢方認為,曾麗燕明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議員助理費不屬於議員薪資一部分,卻仍虛報,因此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於去年1月起訴曾麗燕等人。

    高雄地院審理時,曾麗燕皆否認犯行,今一審宣判,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她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胞妹曾麗鴻合併判刑3年6月、助理曹雪禎判刑2年2月,其餘10名認罪助理輕判3至7月不等、可易科罰金及緩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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