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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龍法官充斥法界?尤伯祥:判錯案件可受公評 但不該用人格名詞指稱

    2023-06-20 16:35 / 作者 吳家豪
    大法官被提名人尤伯祥。陳品佑攝
    蔡總統上月宣布律師尤伯祥為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之一,但民進黨立委蘇治芬轉載前法官康樹正文章,指出尤伯祥曾教唆偽證。尤伯祥今(6/20)於立院說明,當時康樹正在未經合議庭評議下,就當庭斷定證人偽證,18年後又從懷疑升格確信,對此,他深感遺憾,他強調,若回到當年,他仍會做相同選擇;另外,針對恐龍法官一事,尤伯祥說,判錯一兩個案子在所難免,可以評論判錯的案子,但不該用人格上的名詞指稱。

    立院今日召開臨時會進行「司法院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中的陳忠五、尤伯祥於下午致詞並接受立委質詢。

    民進黨立委湯蕙禎詢問,法律人當上法官後,常有許多報章媒體,稱為恐龍法官,有些法官因此被冠上稱號,一輩子甩不掉,對於大法官司改命題上,恐龍法官名聲影響社會信任,有無做過任何努力?

    陳忠五回應,他不認同恐龍法官的說法,但也許可以用恐龍裁判,但他認為,司法人員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有些裁判可以檢討,但不該貼標籤。

    陳忠五表示,希望法律人盡量把錯誤減少到最低,實踐社會正義,有些法律畢業生,畢業後違背法律人應有的使命,他也同意,也要戰戰兢兢,繼續努力。

    尤伯祥認為,恐龍法官一詞太過概括,一個法官一生中所要處理的案件,如恆河沙數,一兩個案子判錯難免,可以針對判錯的案子做指責批評,但除非有很明確的事實,說明該法官品格不符合法律及法官倫理規範的要求,否則不該隨便用人格上的名詞指稱。

    尤伯祥表示,如何避免法律人變成人民不信任的法官,他認為,應該讓法官了解,其權力來自人民的付託,法官並非由選舉選出,但權力來自人民,若法官能了解這一點,才能保持開放、謙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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