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李政龍攝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京華城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判17年有期徒刑。台北市長蔣萬安今(3/27)日受訪表示,目前尚未看到判決書,待取得後將進一步了解內容,並研議後續因應。
蔣萬安今天在基隆港登上和平船參訪,面對媒體詢問藍綠議員皆要求市府「硬起來」取消20%容積獎勵時,他簡短回應表示,都發局已於昨(3/26)對外說明,市府目前尚未取得判決書,待詳細了解內容後再行因應;都發局也毀即刻召開由外部專家組成的調查小組,針對後續處置進行研議。
本案判決指出,民國109年間,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明知京華城土地依都市計畫所載樓地板面積屬一次性保障,且不符都市更新條件,仍為回復相關容積,透過行賄柯文哲、應曉薇,以無法令依據取得20%容積獎勵,與柯文哲等人共同圖利京華城公司。
法院認定,鼎越公司相關不法所得應予沒收,金額達121億545萬6748元。對此,中石化方面回應,目前尚未收到一審判決書,無法掌握完整判決理由,後續將待取得判決書後,與律師研議因應方向,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