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控柯文哲以7大手法侵占逾6千萬政治獻金,北院幾乎全文照採,僅「投資」邱復生電影公司100萬部分無罪。廖瑞祥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一審重判17年。其中,檢方指控他侵占6834萬政治獻金部分,幾乎全數成罪,唯獨投資邱復生電影公司100萬元部分,合議庭認定證據不足不成立,此部分不另為無罪諭知。
檢方指控,柯文哲涉嫌利用7種手法侵占政治獻金共6834萬餘元,包含私下收受現金600萬元未申報、收取肖像權授權金1500萬元、挪用政治獻金支付木可員工薪水124萬餘元、販賣「KP小物」4133萬餘元、舉辦「KP Show演唱會」募得77萬餘元、由木可以「設計顧問費」名義收取採風情資公司300萬元但未提供服務、挪用政治獻金投資媒體大亨邱復生的電影公司100萬元。
審理期間,邱復生替柯文哲作證,100萬非投資款。資料照。廖瑞祥攝
北院今日宣判,柯文哲在政治獻金案部分幾乎全數成罪,唯獨被控「投資」邱復生電影公司的100萬部分,合議庭認定證據不足,不成立侵占,此部分不另為無罪之諭知。本案審理期間,合議庭曾傳喚邱復生到庭作證,邱復生證稱,這100萬元「不是投資」,而是柯文哲支付他的人事費,讓他找人幫民眾黨寫網路行銷企劃。柯文哲當時聽完,還嘲笑檢方對他起訴求刑28年半,全是湊的。
但如今判決出爐,柯文哲其餘6種侵占手法全數成罪,合議庭幾乎全文照搬檢察官起訴書。
合議庭指出,柯文哲明知他於2022年間,還在擔任台北市長,不是競選期間,不可以自身名義收受政治獻金,卻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收取信義房屋創辦人周俊吉的太太周王美文、基隆市長謝國樑的母親林曼麗、文華東方董事長林命群等3人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各200萬元,且還沒依規定匯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並向監察院申報。
合議庭也指出,柯文哲還將其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等到宣布參選總統後,他指派親信李文宗及其妹妹李文娟,分別擔任競選總部財務長、支出帳務審核人員,再由競選總部用「政治獻金」支付1500萬元給木可,以取得柯文哲肖像的使用權。木可則輾轉將450萬元匯給柯文哲作為「授權金」,其中,有244萬被匯進家人的帳戶購買股票。
京華城等案一審判決,李文宗被判4年6月。廖瑞祥攝
另外,合議庭認定,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等3人明知政治獻金有法定支出限制,木可公司不是政黨或公益團體,也沒有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的目的,卻用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專戶剩餘款支付李文宗、李文娟、李婉萱、余孟苓、顧凌妃、謝泊泓及練鴻慶等7名木可公司員工的薪水,侵占政治獻金共124萬1036元。
不僅如此,合議庭也認定,柯文哲等3人明知「木可好店」有關「第三波募款小物」的宣傳文章,都寫明「斗內」、「選總統募款」、「選舉終究需要很多錢」等文字,加上這些募款小物的價格都是成本的好幾倍,顯然是用來籌募競選活動之用,竟然將原屬於政治獻金的募款所得4133萬5588元,全數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內,沒存進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專戶。
此外,合議庭還指出,柯文哲等3人為籌措選舉資金,決定舉辦「KP SHOW 募款演唱會」,透過柯文哲臉書、IG宣傳,文章內也寫「募款」、「參選中華民國總統」等語,而且門票還賣8800元,與柯文哲演唱內容實在不相當。因此,北院認定,購買門票的民眾是支持柯文哲政治理念而捐贈政治獻金,但演唱會收入531萬400元扣除相關支出後,剩餘的77萬166元卻匯進木可公司帳戶,成立侵占。
京華城等案一審宣判,李文娟判2年4月。白廷奕攝
最後合議庭也認定,柯文哲等3人知道採風公司老闆孫丁君有意免費提供民眾黨宣傳物資,竟透過同黨立委黃珊珊的秘書告訴孫丁君,可以把捐款匯進木可公司帳戶,孫丁君因此陸續將要給民眾黨的300萬元匯款給木可,再由李文娟以「設計顧問」的不實名義開立4張發票,將捐款偽裝成正常商業交易。
合議庭指出,柯文哲收取600萬元民眾黨政治獻金未申報部分,成立《刑法》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2年;其餘有關肖像權授權金、挪用政治獻金支付木可員工薪水、募款小物、KP SHOW、採風公司捐款等部分,則與李文宗、李文娟成立《刑法》共同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2罪與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合併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