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幹部涉偽造連署遭起訴34人,台中地院今(6日)宣判全數有罪。資料照。民眾提供
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去年為了反制「大罷免」,對民進黨立委蔡其昌、何欣純發起罷免,卻被發現黨部直接抄黨員名單偽造4千多份連署書,檢方全案依偽造文書、個資法、選罷法等罪起訴黨部書記長陳劍鋒、總幹事伍康龍等34人。台中地院審理時,34人全數認罪,一審今(6日)宣判,陳劍鋒、伍康龍等34人都判有罪,32人獲緩刑、2人未獲緩刑,陳劍鋒、伍康龍兩人庭後僅簡短表示「不會上訴,但尊重司法,不確定檢方是否上訴」。
根據檢方調查,國民黨台中黨部為了反制「大罷免」,於去年1月中旬至下旬間,決定對台中第一選區立委蔡其昌、第七選區立委何欣純發起罷免案,當時為迅速達成罷免案提議人數門檻,總幹事伍康龍提議抄寫國民黨黨員名冊、偽造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書記長陳劍鋒聽聞後配合辦理,黨部總計34人參與其中,共偽造4,258份連署書,全案依偽造文書、個資法、選罷法等罪起訴。
台中地院開庭審理時,被告34人都當庭認罪,希望能從輕量刑,爭取緩刑、易科罰金的機會。檢方認為,伍康龍、陳劍鋒居謀劃、指揮主導地位,犯行嚴重破壞民主制度,且事後刪除對話紀錄滅證,到案初未坦承;惟偵查終結前認罪,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辯護律師則說,審酌國民黨中央黨部去年1月提出要反罷免、地方黨部受到中央壓力,為達成政治性目的,才自作聰明偽造連署書,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
全案今天一審宣判,台中地院認定陳劍鋒、伍康龍等34人都判有罪,其中32人獲得緩刑,只有買姓被告判刑1年、周姓被告判刑9月未獲緩刑,須入監執行實刑。陳劍鋒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判1年6月、3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並須支付公庫25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伍康龍判1年8月、3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並須支付公庫30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
法院指出,考量被告多數角色較輕、已認罪悔過、初犯且無前科等因素,對大部分黨工從輕量刑或給予緩刑機會;但周姓被告與買姓被告因參與程度較深、偽造數量較多或有其他加重情節,法院未予緩刑宣告。據了解,陳劍鋒、伍康龍兩人到場聆聽宣判,庭後拒絕評論,僅簡短表示「不會上訴,但尊重司法,不確定檢方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