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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貪法庭獨白1小時只認「道德瑕疵」 高虹安:一審判貪污會停職,牽涉45萬新竹市民

    2024-05-22 20:39 / 作者 侯柏青
    新竹市長高虹安為詐領助理費案,到台北地院出庭。侯柏青攝
    台北地院今天開庭辯論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高虹安在法庭獨白1小時,坦承「道德瑕疵」,她左轟檢察官扣她「零用金」大帽子,右嗆媒體在前年大選前擷取偵查筆錄偏頗內容「賺流量」。她表示,法院若判偽造文書,已經是她最大的教訓了,喊話「一審若判貪污,新竹市長會被停職,現在不只是我一個人的問題,牽涉到整個新竹市45萬個市民…」

    台北地檢署查出,高虹安2020年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期間,要求帳房、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及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及公關主任王郁文等人配合浮報薪資及將加班費,將差額回捐辦公室「零用金」,A走46萬30元,部分款項淪為私人消費,檢方將高及4助理依貪污、偽造文書罪起訴。

    北院下午開庭,率先上場的高虹安自辯無罪,她話匣子一開足足講了一個多小時,以下以第一人稱刊登高虹安的說法。

    高虹安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新科立委拿高分,想貪小錢不會有好表現

    我當立委前在科技業任職,和政治領域完全沒關係,我當上不分區立委後抽到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才因此認識小兔,聘用小兔是因為我相信以她豐富經驗能夠幫助我迅速上軌道。

    我在當立委的這條路上,花最多心力的是如何做到最專業的問政、法律提案、預算質詢、地方服務和建設事項等。「我親力親為,和助理們一起努力,我是一個新任立委,在第一年就獲得公民評鑑問政表現的全院第一高分,如果像檢察官控訴的,我一進立院就想貪污這種『小錢』,想要與小兔共謀貪污浮報款項,不會有這麼好的表現,光是每天想從哪裡撈錢就時間不夠了…」

    2020年2月底,小兔到我的辦公室建議我採取李俊俋立委辦公室的「零用金制度」,我對制度是否合法存疑,因此請教監察院、立法院人事處及其他立委辦公室後,得到的答案都是,如果助理願意捐,只要用於辦公室公用就沒問題。「小兔跟我打包票,說她先生在監察院工作,我記得問過她3次。我還說過不要自己去問助理,這樣會變成好像是我在強迫他們。」

    我後來得知,陳奐宇、陳昱愷和水母(王郁文)願意捐錢,事實上,「他們在法院也證稱,高虹安從來沒講過請他們捐零用金,也沒有一起討論過浮報詐騙立法院的錢,我更沒有講過,誰不願意捐就趕他們出辦公室這種話。」

    前高辦帳房黃惠玟全認罪。資料照。呂志明攝

    相信小兔設「零用金」,轟檢方扣帽子

    我相信小兔,她提出這個制度,也是為了辦公室好,我是個新科立委,她盡心盡力的要包裝我。我真的很感謝現場的助理們,我們一起做過這麼多幫忙國家的事,行政院預算動輒上百億,立委第一年,我們揭弊交通部的APP花了1.5億元,後來調查後,交通部也認錯了。

    小兔如果認為零用金制度違法,或者不想捐,她如果不要提出建議,我壓根不知道這個立法院行之有年的制度。我信任她的建議,也感謝她幫助辦公室的努力。至於其他助理部分,像陳奐宇也證稱他是「合意」的,水母也證稱為了辦公室發展她願意支持我,她願意捐錢讓辦公室有咖啡機和冰箱,讓大家都用得到,陳昱愷的部分也說到,因為小兔來說,他雖然嘆氣,但是也願意捐出來。

    助理們都有加班事實,有資格且合法申請加班費,他們也都是親自在申請表上簽名蓋章的,我都有看到。

    檢察官說,詐欺是用虛偽的事實使人交付財物,但這些單子、助理及加班都是真的,立院也實際撥付到個人帳戶,他們簽名時都有看到時數。實際加班大於簽名請領的金額,因此有請領的真意,他們都是跟小兔協議的,小兔會告訴他們要捐多少,這是助理們私有財產的處分,在很多高案判決都可以證明這樣「未施用詐術」。

    我上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如果助理們不是虛偽申報,不應該認定有詐領加班費。

    檢察官扣我私用零用金的帽子。但其實我在2020年1月15日上任立委前,就給過(辦公室主任)陳奐宇3000元。因為隨行助理可能會代墊立委一些個人款項,包括早午餐或洗頭等費用,這不只是立院,也是各大企業主管的人之常情,重點是會不會還錢。

    檢察官不應該忽視證人的證詞,事實上,我在制度還沒運作前,就已經表明代墊的個人費用一定會給錢,根本不是在助理捐錢後才拿洗頭、買早餐的發票去請款。檢察官說,我故意存著1、2月的發票,等到3月才去跟小兔請款,「完全是捏造事實」。

    我想提一件事,小兔帳本裡,有一筆帳目是喝一杯美式咖啡,陳奐宇知道我不喝咖啡,大家都知道這件事,檢察官卻義正嚴詞的說別人栽贓抹黑(檢方),老實說,我也覺得自己被栽贓抹黑。如果我一開始就覺得這些錢是立委私人財產,就叫助理直接拿錢給我就好了,大可不必在群組裡問大家(助理們)說「代墊的款項記得登記」。

    高虹安男友李忠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猛揪帳本問題,親揭好幾萬不知去向

    助理們請款都找小兔啊,不需要問我,大家想想,今天假設我吃了10次早餐,小兔只來跟我要6次的錢,請問法官,「我是這麼忙的立委,會記得我有4頓還沒還錢嗎?」而且,如果我認知零用金是私人財產,我未免太大方了,明明自己不喝咖啡,為什麼要買咖啡機給大家用?這可以證明,零用金就是大家認知一起使用的錢。

    檢察官說我每個月都有詳閱帳目,我覺得很冤枉,如果像小兔之前說的「我連10元手續費都計較」,今天的帳目裡就不會出現好幾萬不知去向了…小兔在法庭上說過,她不會EXCEL,如果我今天真的要記帳,只要加一個EXCEL的SUM公式,就可以避免一些錢不知去向。

    而且,檢方掌握的帳本裡還有一些錢有問題,例如計程車收據明明寫825元,小兔填成852元,水母也登記公關飲料,這明顯是公用,而且不是我寫的。我要澄清,小兔沒有每個月給我看「薪資作帳表」,我只看到零用金帳冊,她會印出紙本給我看,還會另外列一個表格列出幫我代墊的項目,如果小兔認知「錢是我的」,她根本不需要做這些工作。

    至於蔡維庭是不是我的私聘助理,可以從幾個地方看出來,他是否執行我交辦的工作?做的事是否與立委職務相關?我有沒有付酬薪或拿錢給他?蔡維庭從我上任前夕(2020年1、2月間)就持續幫我做事,包含到「網路溫度計」擷取立委問政資料、開發LINEBOT選民服務系統、處理立委發言逐字稿及製作質詢影片。他是實際助理,我也給付酬勞給他。

    檢察官又說,「裝潢費」是我(成立零用金制度)的不法意圖,但所有的助理在我上任初期都有參與這件事,他們會直接跟設計師溝通,我記得,水母想把辦公室變成咖啡廳風格,陳昱愷建議要有OA櫃子來放預算書,陳奐宇則建議會議室的布局。

    我和李忠庭兩個人想出掉裝潢費,才有一人一半的協議,如果當初是想用零用金支付裝潢費,那我付了20萬元的裝潢費,怎麼沒人給我?小兔體恤李忠庭,從零用金裡支付他兩筆總共16萬8千元的費用,但這不能構成我的不法意圖。

    高虹安前辦公關主任王郁文是唯一不認罪的助理。資料照。廖瑞祥攝

    控訴選前洩密,坦承「道德瑕疵」

    檢察官最後講了很多所謂的栽贓抹黑,老實說,我在這個案子受到的煎熬會比較少嗎?偵查過程洩漏不該曝光的秘密,大選前6星期,媒體持續報導我的案子,還報導「立委就是來賺錢的」,我都沒講過這些話,也沒聽過李忠庭講過這樣的話,媒體從偵查中不該公開的筆錄去擷取「助理聽說的內容」,賺取流量…助理們說看到報導會覺得「我有罪」,看到報導才知道「高虹安私用」…

    我覺得,法律問題就交給法律解決,我很感謝任內協助過我的助理,我也相信小兔介紹給我這個制度,是堅信我們沒有不法。我知道這件事情有「道德上的瑕疵」,檢察官也在媒體上用這個「道德瑕疵」指控我,但「道德瑕疵」是否會上升到7年以上的重罪?舉例來說,如果殺一個人或偷東西、收到別人的賄款,做了不該做的事,我會很清楚知道我犯罪。但是,真實的工作和加班,我不知道詐欺了什麼,我當時認知,這是立委裁量權。

    我想告訴大家,2020年3月16日,我調整過助理薪資時,時任助理徐佑昇加薪1千多元、陳湘晴加薪3千元,不是因為浮報才調整薪資,實際上,這兩個人完全沒有捐錢也是加薪。小兔要水母捐出9月的薪水,同樣也不是我授意。

    前高虹安辦公室主任陳奐宇認罪。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高虹安辦公室法務主任陳昱愷認罪。資料照。侯柏青攝

    判貪污會停職,成新竹45萬個市民的問題

    我40歲之前沒有進過法院,我原本擔心輿論和媒體、網軍會不會影響法院的判斷,但我相信《憲法》民主法治最可貴之處,就是《憲法》賦予了法官獨立審判的權利,相信法院會做最適合的判斷,媒體、網路真的有很多似是而非、扭曲的言論,我相信,即使法院判定是偽造文書,對我而言都是很大的教訓了。

    我心疼這些助理們,他們因為我必須承受這個過程,我和他們要在外面講話的時候,因為怕被講是「串證」,也不敢跟他們講話,我想在這裡跟他們說聲「抱歉」。

    一審如果判決貪污,我的新竹市長會被停職,而且無從進行審級救濟,在當時地方大選前6個星期,今天看到的案件內容就被大量披露,我依然在選舉中獲得新竹市民的支持,代表他們仍然期待我當市長,現在已經不是我一個人的問題了,而是整個新竹市45萬個市民的問題。

    高虹安獨白1個多小時,多次提到洩密問題,審判長好奇地問,「所謂洩漏筆錄是指什麼部分?」高虹安說,「在審理期間,有媒體報導助理用『潑咖啡』滅證的部份,這是出自(前助理)謝寧的筆錄」。審判長旋即表示,此部分並非法院審理範圍,也沒有看過這宗卷證,並強調,法院的電子卷證必須有帳號密碼才能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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