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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案獲判無罪 馬英九感謝司法還清白

    2021-10-27 12:30 / 作者 李英婷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在國民黨「三中案」與舊中央黨部交易案,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台北地方法院今(10月27日)一審宣判無罪。北檢得知判決結果後,未明確告知會否提起上訴,僅以簡單16字表示:「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再行審慎研議辦理。」馬英九辦公室聲明則表示欣慰,也感謝司法公正、還其清白。



    馬辦強烈呼籲,國人應看清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的伎倆,未來不管是年底的公投、2022年或2024年選舉,用人民的力量讓「東廠」下架。







    三中案一審宣判後,馬英九表達欣慰之意。(圖/馬辦提供)




    馬辦指出,馬英九在政壇多年,一向清廉自持,無論任何立場的民眾,甚至政治上的對手,都肯定他的操守,這個判決符合國人認知,本案民進黨追打多年,北檢也大動作辦了很久,但是結果是證明馬英九清白,沒有一毛錢流入自己口袋,過程中當時的馬英九一再要求一定要合法,最重要的是國民黨身為當事人,也不認為利益受損,北檢卻還是強行起訴沒有拿一毛錢的人,這樣合理嗎?



    馬辦並指出,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於2014年8月以查無不法簽結本案,新聞稿載明「因當時中視股票在市場交易量很少,交易清淡,不可能賣到帳面價錢,當時賣主又因法律限制,急著脫手,因此中視股票買賣的價格,不構成賤賣」,北檢卻用拼貼、羅織、入人於罪方式,論述前後不一,只是想硬辦馬英九。



    馬辦表示,依《廣電法》規定,2005年12月26日前,政黨必須退出廣播、電視經營,馬英九當時擔任國民黨主席,為使國民黨符合法律規定,並避免中視及中廣公司遭受撤照處分,進而出售中投等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完全符合國民黨及中投公司的利益。



    馬辦強調,政黨追求執政,公司追求營利,兩者完全不同,國民黨針對三中買賣要考量的除了價錢外,更重要的是符合國民黨的利益,國民黨主席對社會、媒體有更高價值的責任,北檢把國民黨主席當成公司董事,把馬英九當成中投公司承辦人,用弊案的角度偵辦,如此能服眾嗎?



    另,馬辦也指出,監委高涌誠、王美玉、趙永清在2019年12月18日調查報告指出,北檢偵辦馬英九「三中案」等案,涉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嚴重侵犯人權,而且馬英九告發北檢洩密的案件,由當時身為被告的北檢檢察長邢泰釗自行核章簽結,程序亦未盡妥適,種種匪夷所思的作法,有媒體社論認為這是「東廠」行徑,國人自有公評。



    法院「常客」馬英九 官司勝率奇高



    三中交易案涉特別背信等罪,今天獲判無罪,但因仍可上訴,可以預期未來仍有漫長官司等待著馬英九。其實,馬英九卸任總統後,最高曾遭告發300件官司,其曾感嘆,民進黨利用司法追殺他很久,跑法院變成家常便飯。



    包括在台北市長任內的大巨蛋案圖利遠雄、演講洩漏馬習會機密案等多件,因查無不法,由檢察機關以他字案簽結。



    2006年以市長特別費核銷領養流浪犬「馬小九」的醫療費案、引發2013年「九月政爭」的涉嫌教唆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以及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民眾攻占行政院、警方強制驅離後,多位傷者自訴控告馬英九涉殺人未遂等罪,先後遭檢察官起訴後,由法院判決無罪確定。本案是馬英九第五度被控刑事犯罪成案,如同前四次的結果,今天再度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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