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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婉玲切割!5大聲明反擊周玉蔻 曝「晶華滾床單」案民視決策經過

    2025-12-10 10:00 / 作者 林佳鋒
    民視編審作證稱胡婉玲是「晶華滾床單」案查證對象,胡婉玲發5點聲明回應。資料照,李政龍攝
    媒體人周玉蔻3年前在台北市長選舉期間,在節目上指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與總統府前秘書長蔣孝嚴「滾床單」,遭張淑娟提告,一審被判刑1年6個月。高院二審昨(12/9)開庭,民視編審證稱當時查證對象是時任民視副總經理、現任中央社社長胡婉玲。胡婉玲昨發出5點聲明,還原當時民視內部決策過程。

    周玉蔻、媒體人蔡玉真在2022年9月在《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及個人臉書,爆出時任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25年捲入的「晶華酒店緋聞案」驚天內幕,兩人聲稱,該案「滾床單」的女主角就是張淑娟,還在節目上起底張淑娟的過往輝煌,還抨擊她「攀附權貴」、擔任空服員時工作態度不佳、搞特權等。張淑娟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檢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刑法》加重誹謗罪起訴周、蔡,最終周玉蔻被判處1年6個月徒刑。

    高院昨傳喚民視編審陳建民、製作人吳逸穎出庭作證,陳建民證稱,查證對象是胡婉玲,高院決定將在明年2月3日傳喚胡婉玲作證。

    針對自己被高院開庭提及,胡婉玲昨在臉書表示,為了避免過多人揣測,她憑著記憶進行5點說明,內容如下:

    第一、當年她是民視新聞的副總經理,不是周玉蔻小姐政論節目的製作人,並非節目決策者。這個節目實際製作人就是周玉蔻,由於周是出身聯合報系的資深媒體人,公司內部同仁都很尊重其意見,每天的新聞走向由周玉蔻自己決定。

    第二、查證新聞疑慮,應向事件相關人查證,而不是向新聞單位主管求證!今天這些說法,不符合新聞原理。

    第三、按工作分派,新聞部會由編審或法務向主持人周玉蔻、與談人蔡玉真本人查證,再回報新聞各階組織;當時她擔任副總經理,依權責,不可能鉅細靡遺地管同仁怎麼查證。

    第四、後來周玉蔻公開向張淑娟小姐道歉,民視主管們開始覺得事情真相難辨,因此公司決定,除非張淑娟小姐派有代表出席節目,否則不同意繼續討論此話題;並且先行停播周玉蔻在新聞台的節目;在選戰過後,再停播其在台灣台節目,以示負責態度。

    第五、本案所有資料與事證均已在司法調查中,她尊重司法,同時目前全力專注中央社業務,不便對舊案過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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