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婦產科醫師告白:如果罔腰想懷孕,我會想辦法!但台灣法規與醫療可以為她做到什麼程度?

    2021-02-20 13:16 / 作者 陳玠婷

    當然要在合法、安全的範圍下。



    如果變性人想「自己」懷孕,大原則就是自己肚子裡要有子宮,醫生才有機會可以幫上忙。這樣的前提下目前只有兩個方案。




    1.她天生就是雙性人,也就是說打從娘胎就有一套男性的生殖構造,還有另一套女性生殖構造。變性的時候拿掉男性的生殖構造。保留女性生殖構造。這些或許有機會可以做試管嬰兒,但前提是要結婚(變性後身分證是女生)。





    2.做子宮移植。子宮移植是大陣仗的手術。需要外科、婦產科、麻醉科、移植團隊等通力合作才有「機會」可以成功。台灣尚未被衛福部許可。而且風險不低,世界上做最好的瑞典團隊的經驗有案例死亡的。而且移植完需要吃排斥藥物,生產完需要把這個子宮切掉。




    至於所謂腹腔懷孕,醫學上的腹腔懷孕就是子宮外孕,這機率不低,但絕大多數的腹腔懷孕都在10週上下會大出血流產。而且這種出血是會休克的出血量。全世界因此不會有醫生幫媽媽種胚胎到腹腔來懷孕。



    還有一個方法是請別人幫忙懷孕,這就是所謂的代理孕母。在台灣,代理孕母不合法。都要去國外。台灣人找代理孕母目前以烏克蘭跟美國居多。至於說台灣未來是否可以有合法的代理孕母,這需要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圖片
    變性人網紅罔腰日前在社群平台表示自己已懷孕三個月,並貼出超音波照片,引起網友熱議。(圖片翻攝/Instagram_罔腰)




    目前代理孕母遇到的幾個困境有:



    1. 一般生產完都建議在15分鐘內母嬰要有肌膚之親。這樣可以降低媽媽產後憂鬱,增加寶寶的安全感降低哭鬧。也能培養感情。代理孕母在懷孕期10個月天天跟寶寶一起。能感覺到胎動、跟寶寶互動。生完以後馬上從她手中剝奪嬰兒,這對產婦跟寶寶會有很大的心理傷害。尤其是媽媽的產後憂鬱。所以基本上代理孕母需要很強大的心理素質。這需要一個高社會化、公民素養很高的社會,才有可能支持一個受過訓練、評估過適合的代理孕母。



    2. 生產的風險,生產本身就是高風險的事。找別人幫忙生,萬一出事了。責任的歸屬,也很難去釐清。要定遊戲規則,配套措施。賠償金、法律責任等等。一個懷孕,衍生的問題非常多。



    3. 還有社會的議題,泰國有發生過幾個代理孕母的案例。主要是代理孕母懷上了唐氏症的寶寶,提供胚胎的夫妻希望拿掉小孩,但代理孕母不願意。造成寶寶出生後歸屬問題。所以在泰國,代理孕母已經被明文禁止。反觀台灣,如果代理孕母要在台灣實行,這些問題是否可以解決。仔細想想實在是不容易。



    4. 最後是政府的規範,當合法以後就會有規範。但當有規範就很難十全十美。執行起來就是會遇到問題。但合乎規範依然發生上述的問題時。當事人在身體、心理、社會上都很有可能會造成永久性的傷害。不可不慎。



    因此回頭來看變性人懷孕,當事人在社群網站上說自己懷孕有沒有需要被公眾檢視,這也可以討論。



    今天一個未婚媽媽在社群媒體拿出超音波報告,說懷孕了。輿論會群起而攻之嗎?

    今天一對年輕夫妻在社群媒體拿出超音波報告,說懷孕了。輿論會群起而攻之嗎?

    今天一對女同結婚在社群媒體拿出超音波報告,說懷孕了。輿論會群起而攻之嗎?



    為何變性人伴侶在社群媒體拿出超音波報告,輿論就先說你是假的?你可能觸法?新聞上酸言酸語?真假很重要嗎?不是應該祝福他們就好了?



    如果一個薪水30k的人今天在社群媒體上秀出自己擁有一台超跑。你會直接說,你哪裡來的錢?你偷來的?我請警察去調查你!



    會這樣嗎?



    那為何一個變性人秀出自己懷孕的超音波就要被用放大鏡檢視?媒體的自律、醫界的自律到底在哪裡?醫生有權利跳出來說:你!你是假的!從我的專業角度看,你是假的!或隱射她是假的嗎?這樣嗎?



    我們處理這種事情應不應該去討論指責對方是否說謊、造假?因為在自己的IG秀出超音波,有觸犯什麼醫療法嗎?有廣告了什麼?除非有人檢舉,衛生局沒道理主動去查?如果去查?是否會有歧視之嫌?



    今天一個處女拿出超音波照片說自己懷孕了。在網路上講跟這次案件一樣的懷孕邏輯?輿論會去討論嗎?衛生局會去查嗎?



    有需要這樣嗎?



    這個社會、政府、輿論應該要往進步的方向前進。我想大方向來說台灣是一直很努力在追求進步的。



    我們有了同婚法案、我們有了公民直選、公民罷免、我們有了通姦除罪化、我們努力支持廢死。都是以一個包容寬待同胞,往更進步更接近烏托邦的世界前進。公民的素養需要慢慢累積的。這每次的事件、每次的衝突都是一個正向的契機。我們不是要免去衝突,我們是要在每一次的衝突後,檢討是否可以有機會可以往好的方向前進。




    圖片
    公民社會必須不停的進步,大家不需要群起圍攻變性人懷孕,用真假訊息做出判斷即可。(圖片來源/Facebook_魔人蘇阿軒醫師)




    這次的事件讓我有幾個結論。



    以目前為止,要讓沒子宮或子宮沒功能的朋友懷孕。代理孕母牽扯到的層面實在太廣太複雜。或許衛福部應該回頭認真思考「子宮移植」的人體試驗是否在合理的範圍內讓它可以執行。至少國外已經有成果。



    台灣醫界的實力也夠。理論上是可以成功的,就差在政府部門的許可跟引導。開放社會需要有一個開放的政府,這塊應該可以撬開。



    再來是同婚法後的「同婚生殖法」,女女的同婚人工生殖,理論上在醫學層面,道德層面、倫理層面的爭議最低。只要能捐精,法律許可,就可以在女同的肚子裡懷孕。沒有上述的任何道德、身體、心理層面的問題。這應該是追求開放、自由的政府、社會需要努力的方向。



    最後希望大家放過當事人,讓她有個懷孕的夢與希望!



    文章出處:Facebook

    (本文獲作者授權刊登,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




    陳玠婷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