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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交往就退學?日本女高校生怒告學校 法院判校規違法、得賠97萬日圓

    2022-11-30 20:15 / 作者 陳毅龍

    培育過日本無數明星的私立學校「堀越高校」(高中),以嚴厲校規而聞名,其中就包含「禁止男女同學間戀愛」。2019年一位高三女學生因與男學生交往,而遭學校以違反校規勸其「自願退學」,女學生因此怒告學校,要求賠償704萬日圓。今(30日)該校被東京地院認定「校規超出教育上的裁量權」,得賠償女學生約97萬日圓(台幣約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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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學生表示,「校規是連以『真摯戀愛情感』所發生的交往都一律禁止」。PAKUTASO




    位在東京的堀越高校,有為在娛樂和體育領域活躍的人來開設的相關課程,因此也以培育眾多藝人而聞名。包括長澤雅美、綾瀨遙、松隆子,甚至是前些年過世的三浦春馬也出自該校。



    根據《朝日新聞》30日報導,訴狀指出2019年11月,當時女學生還是該校3年級學生時,由於與同年級的男學生交往,因此違反了「禁止男女同學間戀愛」的校規,最終遭學校取消「大學指定學校推薦」的資格,甚至還收到學校的「自願退學」勸告。



    女學生無法接受學校的處置,但卻反被學校告知「妳若不趕快辦理轉校的話,將無法取得畢業學分,也無法升上大學」。不得已得情況下,女學生只好緊急轉入「通信制高校(依靠網路來教學的學校)」、找升學補習班,最後參加一般的大學升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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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京地院認定「校規超出教育上的裁量權」,得賠償女學生約97萬日圓。PAKUTASO




    根據《每日新聞》報導,訴訟上女學生主張,「校規制約了學生的基本人權,且依社會通行觀念明顯不合理與無效。我因這種太過份的校規而被迫退學、轉學」。



    校方則主張「私立學校有自己的傳統與教育方針,校規即使在社會通念下也是合理的。對照違反校規的程度,以及女學生的生活情況,『自願退學』的勸告是在校長裁量權範圍內。」



    雖然校方主張校規合乎社會觀念,但東京地院卻不這麼認為,根據《共同社》報導,判決指出「女學生事實上是被迫退學的,且已超出教育上的裁量權,實屬違法」,因此法院30日作出判決,命校方得賠償女學生約97萬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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