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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本土4萬2112例 7月不鬆綁口罩繼續戴、首批Novavax疫苗明抵台

    2022-06-29 15:10 / 作者 陳毅龍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9日)公布新冠肺炎(COVID-19)案例,本土4萬2112例、92例境外移入,中重症227例,另新增85例死亡。儘管新冠疫情趨緩,不過指揮中心還是宣布,7月1日起維持現行防疫措施。另外,首批Novavax疫苗50.4萬劑將於30日上午抵達台灣,最快7月8日開始施打。



    疫情降溫今單日死亡人數6月最低 確診數、收治數已脫高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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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揮中心宣布,國內今天新增4萬2112例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本土病例。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指出,今日新增85例本土病例死亡個案,為46例男性、39例女性,年齡介於30多歲至90多歲以上,皆屬重度感染個案、81例具慢性病史、53例未接種3劑 COVID-19疫苗。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中重症227例,其中中症147例、重症80例,輕症與無症狀比例為99.58%。



    羅一鈞指出,今新增的85例死亡病例,大部分依舊是本身患有慢性病史,以及未打滿3劑疫苗的民眾。死亡個案則從90多歲至30多歲,不過他也強調,29日為6月以來單日死亡人數最低的一次;專責病房收治人數也呈現下降趨勢,首次降到6000以下,他認為北部、中南部的確診數與收治數,已脫離高原期。另外,羅一鈞表示,今日也無兒童或青少年死亡或重症的案例。



    詳細死亡病例方面,羅一鈞指出,有2位30多歲的死亡個案都未接種新冠肺炎的疫苗,且本身也都有癌症的慢性病史。其中1位在14日出現咳嗽、流鼻水,因此至醫院就醫後,被診斷為肺炎而住院。最後因肺炎合併呼吸衰竭,加上本身癌症共病的關係,14日確診後26日便過世。



    另一位患有癌症的死亡個案,是在6月因本身的癌症而住入安寧照護,並於其間患上新冠肺炎。25日確診隔日,即因癌症共病的關係而去世。



    7月維持現行防疫措施 首批50.4萬劑Novavax疫苗明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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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9)日表示,透過COVAX機制獲配的首批Novavax疫苗50.4萬劑,將於明(30)日上午抵達桃園國際機場。指揮中心提供




    外界關注的7月防疫措施改動方面,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7月1日起仍暫時不改變。



    陳時中解釋,本來有思考是否要鬆綁戴口罩的相關規定,但經討論後,發現這幾個禮拜的遊樂景點等地方的人流有復甦的情況,加上顧慮到每天仍有4萬多人確診,因此還是維持原本的防疫規定,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另外,陳時中表示,為再提升相關工作人員免疫保護力,降低新型變異株衝擊,經綜合評估近期疫情狀況,7月1日起,擴大實施「機場港埠、居家檢疫、航空機組員及機構與社福照護系統」相關工作人員為第2次追加劑接種對象,相關工作人員可評估自身染疫風險與意願後,接種第2次追加劑。



    Novavax疫苗方面,陳時中表示,透過COVAX機制獲配的首批Novavax疫苗50.4萬劑將於30日上午抵達台灣。陳時中解釋,原本應該是在29日召開相關記者會,且有多批的疫苗會到,但因為一些文件問題,所以首批Novavax疫苗才會遲至明天上午抵台。



    陳時中也提到,食藥署做完後續檢驗封緘作業後,該批疫苗預計7月8日起開始提供接種,對象為18歲以上民眾第1、2劑基礎劑、基礎加強劑,及第1次第2次追加劑接種,每劑須接種0.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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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維持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指揮中心提供




    一、現行戴口罩規定維持不變,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室內外從事運動。

    2.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

    3.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5.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6.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7.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四、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等交通運輸: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五、餐飲場所:應嚴格落實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六、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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