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今(5月12日)宣布,議會已三讀通過《新竹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針對自住用房屋以外,持有非自住用房屋5戶以下,每戶稅率2.4%課徵房屋稅;6戶以上,每戶稅率3.6%課徵房屋稅。修正案將在7月1日上路,明年房屋稅開徵適用,約有1.3萬戶受到影響。
新竹縣長楊文科表示,推動囤房稅是為了讓更多人買得起、住得起,幫助年輕人安心成家,本次囤房稅通過,朝向居住正義的目標前進。
新竹縣議會於5月11日三讀通過新竹縣政府提出的《新竹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稅務局長彭惠珠說明,本次修正案影響較大者為個人及法人持有多戶房屋者,約有1萬3,000戶,占全縣房屋戶數的4.44%。
彭慧珠指出,3戶以內的自住用房屋,以及其他營業用等房屋,合計約有28萬戶,約95.56%的房屋不受影響,意即一般自住使用,且自然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合計3戶以內的房屋,仍適用1.2%房屋優惠稅率。
為了避免對「非以」囤房為目的的房屋造成衝擊或轉嫁租屋者,稅務局也明定8種房屋仍按單一稅率1.6%稅率課徵,其租稅優惠另依照新竹縣自治條例減徵25%。民眾若對相關法令有疑義,可利用稅務局官網查詢或撥打稅務局相關電話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