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9 18:35
68歲男子張學義前(2024)年7月間,以每月6000元向前永和市長洪一平胞妹承租雅房與兒子同住,豈料洪女突然變相漲租3000元,張男去年10月底拿農用掃刀狠砍洪女背、頸、胸和手部,還掐脖子,洪女傷重不治,張男洗澡後好整以暇的到警局自首。一審開庭時,他認罪並主張符合自首減刑,但國民法官不埋單,依殺人罪重判無期徒刑,另依持有刀械罪判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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