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卓冠廷指控審查媒體報導 新北選委會回應了

2024-04-24 21:08 / 作者 鄭惠元
新北市議員卓冠廷痛批新北選委會檢討媒體。卓冠廷提供
新北市議會今天(4/24)開議,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質詢時爆料,新北市選委會近期卻發文要求數家媒體針對新聞內容「協商」,質疑兼任新北選委會主委的市府祕書長邱敬斌企圖箝制新聞自由。對此,新北市選委會回應,邀請各家電視台與會是針對案件提供專業意見,一切依法行政,絕無特定立場。

新北市選委會今日透過新聞稿指出,有關外界質疑「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檢討媒體」一事,查本案緣自有民眾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檢舉三立新聞臺、民視無線臺及鏡電視新聞臺於112年12月20日轉播總統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節目時,針對特定候選人插播廣告或予以消音處理等,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6條規定。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依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職務準則第10條第1項規定,於112年12月27日函請本會依法辦理相關陳情案件之釐清及初審,意即本案是中央選舉委員會交由本會代為協助瞭解、釐清及初審。

新北市選委會強調,本案經選監小組審查初步決議送113年4月3日委員會議討論後,因委員表示本委員會組成成員無媒體專業,建議應徵詢相關專業意見,委員會召開時各政黨代表皆有參與。

新北市選委會說明,鑑於本會委員均非媒體相關專業人士,為尊重媒體及瞭解廣播電視媒體之專業意見,在瞭解相關事實過程中,基於公平原則,邀請被檢舉之電視臺業者到場陳述、釐清及說明,也同時邀請其他電視媒體一併與會提供專業意見,故於113年4月12日召開「新北市選舉委員會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廣播電視事業從事選舉相關議題應為公正、公平之處理研商會議」,邀請各家電視臺與會針對上述案件提供專業意見。

最後,新北市選委會重申,本案目前尚在審查階段,並未作成任何決議,最後審議結果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審理決定。本會委員係由各政黨派員推薦擔任,所有案件審查皆公正、公平處理,絕無特定立場,一切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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