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在臉書社團徵求「新冠肺炎帶原者」,工作內容是到指定的公司拉下口罩咳嗽,每次可拿酬勞2千元,引發恐慌。警方通知他到案說明,男子表示自己酒後開玩笑,不知後果這麼嚴重,隨後被依恐嚇公眾罪函送法辦。
陳姓男子(29歲)本月15日在臉書社團「偏門工作」發文徵新冠肺炎帶原者,需有陽性篩檢報告,工作內容有三種,第一是「到我們指定的公司裡把口罩拉下來到處咳嗽,會有帶原者專車接送,論件計費,單次2000」,第二種「將病毒傳染給自願感染者,自願感染者我們會自己找,單次500」,第三種則是「專車接送司機,不需要確診,只需專門接送人員出入,月薪35000」。文末還附註「富貴險中求」,稱只要肯做,「我們不會虧待你」。
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台中市豐原警分局以科技偵察找到陳男,通知他到案說明。
陳男表示,該貼文只是酒後開玩笑,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並且已將貼文撤下。警方訊後將他依恐嚇公眾罪函送台中地檢偵辦。
警方表示,網路發達,不管用什麼方式傳播訊息,例如寄恐嚇信件、留言、在公共場合宣告甚至是在社群網站發文,只要內容涉及威脅大眾生命安全,並造成恐懼,即可能觸犯《刑法》的「恐嚇公眾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同時呼籲民眾若發現類似訊息,可踴躍截圖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