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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政府擬對《國安條例》訂附屬法例 特首將有權認定「案件是否涉及國安」

    2026-06-09 16:58 / 作者 國際中心
    2025年12月7日,香港立法會舉行換屆選舉,特首李家超在投票後接受媒體採訪。美聯社
    香港特區政府計畫針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又稱23條、國安條例)制訂附屬法例,特首將有權認定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

    綜合港媒9日報導,港府建議根據《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由行政長官(特首)發出證明書,認定某宗刑事案件涉及國家安全,案件即屬危害國安案件。

    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修例目的是清晰化界定整個機制,例如什麼案件屬於危害國安罪行,希望減少爭議。

    李家超在行政會議前強調,由行政長官發出相關證明書,是非常嚴謹及嚴肅的行為,由行政長官承擔責任,是認可行政長官在維護國安的特別責任,每次發出證明書都會審慎處理行事。

    他指出,不少涉及危害國安的敏感情報和資料,只有行政長官可閱讀或參考,尤其當案件涉及間諜活動,未必可在公開場合透露。他還說,很多危害國家安全的圖謀涉及國家級高手,所以由行政長官行使權力發出證明書是適當措施。

    李家超還強調,附屬法例無增加任何相關法例的適用範圍、無擴充罪行的定義,亦無增加任何罪行、罰則或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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