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17日)通過有「台版晶片法」之稱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第72條修正草案。學者專家肯定對國內半導體產業有正面發展,且能維持競爭力面對全球供應鏈格局,不過,中經院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李淳提醒,跟歐美日韓等國相比,若只是拚租稅優惠、投資抵減恐怕不夠,人才競爭更是關鍵,下一步要思考如何「留才、攬才跟培才」。
為了維持台灣半導體產業在國際的關鍵地位,行政院會通過「台版晶片法」,其中第10條之2的內容,針對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將提供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的2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業者並得以購置用於先進製程的全新機器,或設備支出的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中經院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李淳表示,從修法內容來看,不只適用半導體產業,但相對於其他國家的晶片法,「這次只是起步,還不是終點」,投資抵減可協助半導體降低部分壓力,未來還要持續檢討適用範圍,以美國晶片法案(Chips and Science Act)為例,不只提供補助跟投資抵減,還有投資回流補助、人才培訓等。
李淳分析,從這三個面向來看,台版晶片法集中在投資抵減部分,還在「迷你版」階段,面對歐美等先進國家祭出的優惠政策,台灣還面臨人才發展競爭,若要拚程度,台灣很難競爭,人才的吸引不只限於撒錢,包括讓人才留在台灣、吸引人才來台誘因等,都是後續可以思考的作法,才能化解其他國家對台灣的挑戰。
台經院產經資料庫總監劉佩真表示,為了要鞏固台灣全球第二大半導體供應國的地位,政府勢必要端出更強而有力的政策,本次產創條例第10條之2的投資抵減可刺激企業投資力道,對國內半導體廠根留台灣有挹注的效果,對全球各國布局的磁吸效應,台灣擁有相對吸引力。
劉佩真指出,在美中科技戰、地緣政治變化的影響下,半導體已成為重要的戰略物資,包括歐洲、美國、中國、印度、日本跟韓國都陸續祭出半導體扶植政策,特別是推出相當規模的基金,進行相關投資補助,吸引全球主要供應商到當地投資,以台積電為主的供應商,也成為各國競相邀請的首選。
劉佩真說,藉由未來租稅優惠、投資抵減的扶植政策,加上台灣本身有生產聚落,現階段在培育人才方面,還有半導體學院的中長期政策,未來半導體廠會採取以台灣佈局為重,在各國投資為輔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