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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價負擔能力指數出爐 全台只有7縣市「可合理負擔」

    2021-06-30 11:35 / 作者 李英婷

    全台深陷新冠肺炎疫情,但房價持續熱烘烘。內政部今(6月30日)發布2021年第一季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6.54%,較上季下降0.28%,較去年同季上升1.24%,房價負擔能力仍屬「略低」等級。另,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13倍,較上季下降0.07,較去年同季上升0.51。



    「房屋貸款負擔率」主要以20年期本利均等攤還方式,貸款成數為7成,計算每月應償還本利月攤還額;比率愈高,代表房價負擔能力愈低。而「房價所得比」則代表必須耗費多少年可支配所得,才買得起一戶中位數房價住宅;數值愈高,代表房價負擔能力愈低。







    房貸負擔率2021年第一季。(圖/內政部提供)




    六都房貸負擔率方面,內政部指出,台北市房貸負擔率為62.17%,較上季下跌0.95%,但房價負擔能力依然是「過低」;新北及台中房貸負擔率分別為49.01%及40.63%,分別較上季上升0.65%及0.55%,均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



    台南市及高雄市房貸負擔率分別為31.12%及30.40%,分別較上季上升0.17%及下降0.72%,均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桃園市房貸負擔率為29.95%,較上季下跌0.64%,提升為房價「可合理負擔」。



    綜觀,本季新北及台中市的房貸負擔率上升較多,台北、桃園、高雄則是房貸負擔率下降較多;台南市的變動幅度則相對輕微。但六都的變動幅度均在1個百分點以內,尚屬穩定。而桃園市的負擔能力等級由原本的負擔能力「略低」等級,上升到「可合理負擔」;全國及其他五都會區的負擔能力等級則維持不變。 



    六都以外 僅6縣市「買得起」



    其他14縣市的房貸負擔率方面,「略低」等級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等8縣市介於30%至40%間;其餘房貸負擔率均低於30%,房價負擔能力屬「可合理負擔」等級,分別為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6縣市。相較前一季,其他各縣市的負擔能力等級均維持不變。



    綜合觀察,內政部說明,房貸利率在本季仍維持穩定條件下,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的變化主要來自於中位數房屋總價的變化,但由於半數縣市的中位數房屋總價較上季小幅下降,綜合結果使得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較上季微幅下降。



    至於本季中位數住宅價格下降原因,內政部分析,主要為多數縣市的交易案件中,以小房型、公寓大廈等房屋類型交易比例增加,以致中位數房屋總價微幅下降。







    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表。(圖/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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