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對中信金合併新光金案舉行臨時記者會說明。陳品佑攝
元大投信少數股東今(9)日上午赴金管會陳情,質疑與元大金控的股份轉換案,存在低估股權價值情形,要求主管機關介入審查,並建立重大併購案少數股東保護機制。金管會今天則表示,現行法令已提供完整救濟管道,相關陳情案已轉請元大投信依規定處理。
元大金與元大投信今年3月董事會通過股份轉換案,元大金將以發行新股方式取得元大投信全部股權,換股比例訂為每1股元大投信普通股換發元大金5.2583股普通股,交易完成後,元大投信將成為元大金100%持股子公司。
然而,部分元大投信少數股東認為換股比例未能充分反映公司實際價值,質疑股權遭到低估,因此赴金管會陳情,希望主管機關重新檢視本案合理性,並推動修法強化重大併購案件的資訊揭露及少數股東保障機制。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表示,金管會已收到陳情函,但此案本質上屬於少數股東對收購價格有異議的個案,因此已轉請元大投信處理。
王允中指出,依據企業併購法與公司法規定,少數股東若對併購案或收購價格有不同意見,可在股東會前或股東會中提出異議並投下反對票,完成相關程序後,可於股東會決議日起20日內,以書面方式要求公司依公平價格收購其持股,也就是行使「股份收買請求權」。金管會認為,相關爭議可循既有法律程序處理。
元大金控對此回應表示,元大公控與元大投信之股份轉換案皆遵循企業併購法及相關法令辦理,經董事會通過後依法提報股東會討論。
市場人士分析,此次爭議焦點在於換股比例是否足以反映元大投信的實際價值,不光是金融業,科技業也常有許多併購案衍生類似爭議,相關發展將成為併購案少數股東保障議題的重要觀察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