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謝長廷緊咬台灣核廢水也排入海 原能會駁:性質不相同

    2021-04-26 11:13 / 作者 李英婷

    日本政府決議兩年後將福島核廢水排入大海,我駐日代表謝長廷日前稱台灣核電廠也把含氚的核廢水排入海內,引發議論。對此,我原子能委員會今(4月26日)強調,日本是屬於嚴重核子事故後的善後排放,與台灣核電廠例行正常排放,並不相同。







    謝長廷一周三度「捍衛」日本核廢水排入海決策,引發議論。(圖/取自臉書)




    謝長廷22日在臉書貼文指稱台灣核電廠也將核廢水排入海,引發軒然大波,繼24日提出核二廠廢水含氚數據後,25日再度貼出核二廠上一季(2020年第4季)的廢水排放內容報告,指稱核二廠所排核廢水不但有氚,還包含鈷58、鈷60、銫137、138等放射物質,「雖然數量微小,但不該存在」。



    謝長廷並指出,台電每季提出的放射性物質排放報告,都有明記對海生物食用等關鍵輻射影響途徑。如果不是排放入海,為何考量海水流量、海生物食用和游泳等?「答案很清楚,是排放入海。」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原能會、國家海洋研究院等部會備詢。原能會輻射防護處長劉文熙今表示,核能電廠在運轉跟維修中,難免會有放射性廢水的產生,國內與國際作法一樣,會把廢水在廠內處理,盡力吸附放射線物質。不過,氚是沒辦法過濾吸附,一定要排放到廠外;但排放標準要遵循各國法規規定,也要符合國內法規,「在一定限量下,氚排入海洋是符合國際規範。







    原能會處長劉文熙強調,我方與日本排放核廢水性質不同。(圖/中央社)




    話鋒一轉,劉文熙說,日本福島的核子事故,產生大量的污染水,但這些跟一般核能電廠的運轉是不同的,排入海洋會處理沒錯,但目前沒看到日本針對排放計畫較詳細的內容,及審查結果,這些廢水的性質與來源都不一樣。



    立院要求謝長廷即刻返國 卻受阻礙



    此外,謝長廷發言引起國民黨立委強烈反彈,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召委、藍委廖婉汝已排定4月29日(周四)邀請謝長廷返台備詢。對此,外交部今表示,立法院要求返國,駐外代表有義務要回台,但礙於防疫政策、必須遵守14天隔離,若視訊技術能克服,相信謝長廷願意接受備詢。




    李英婷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