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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少康獲聘中評委違法?NCC啟動調查:違者最高開罰200萬

    2021-02-18 12:01 / 作者 李英婷





    國民黨正式聘任趙少康為中評委,NCC啟動調查。(圖/截取直播畫面)




    國民黨昨(17日)晚發布最新人事命令,任命趙少康出任中評委。NCC今隨即聲明將啟動調查,釐清是否違反《廣播電視法》。



    NCC指出,「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三條定義政黨黨務人員為依照「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職位之人員」,而初步檢視中評委職位確實記載於國民黨黨章中。若趙少康接下聘書,NCC將調查趙少康是否違反黨政軍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之規定。若違法最重可罰中廣200萬元,且不改善還可按次處罰。



    對此,江啟臣今受訪表示,國民黨黨章清楚註明,中評委屬榮譽職,不具實質權力。一年開一次中評會,有興趣與會的中評會可以上台暢所欲言、主席聆聽,並做成會議紀錄後送交中央委員會參採,中評委本身是沒有決策權,根據《廣電法》規定,「屬於顧問性質者,不在此限。」



    趙少康嗆:NCC敢開罰就提告



    江啟臣指出,若NCC連中評委都認定是「政黨黨務工作人員」,要求趙少康就任後必須退出中廣經營,不僅過度擴張法律,更公然介入媒體經營。



    趙少康今也說,一個中評委不值得NCC這樣大動干戈,奉勸NCC不要為政治、政黨服務;其強調,NCC若處罰他,他會去打行政訴訟。



    小知識:何謂「黨政軍條款」?



    為維持媒體的公正客觀,不讓政治力介入,《廣播電視法》第5之1條規定,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甚至其配偶、二親等血親、直系姻親投資同一廣播、電視事業者,所持有的股份,合計不得超過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即俗稱「黨政軍條款」。



    若判定違反「黨政軍條款」,根據《廣播電視法》第44之2條,民營廣播事業將被處20萬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趙少康是現任中廣董事長,同時也是代表投資法人的大股東,但他近來不但大動作重回國民黨,日前更表態有意爭取國民黨主席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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