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正積極推動民眾施打新冠肺炎疫苗,但有地區陸續傳出,疫苗在開瓶後湊不滿10個人施打,且幫不是造冊的人施打疫苗,也可能會違法。針對此問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回應,若疫苗開瓶後施打人數湊不足,醫院診所可按1到6類人士建立候補名單,依序施打。
台灣開始大規模施打新冠肺炎疫苗,但各地卻陸續傳出施打人數湊不足,導致劑量殘留問題,且若疫苗開瓶超過6小時,打不完就要報廢,而幫不是造冊的人施打疫苗,也可能會違法。
對於上述問題,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19)表示,目前指揮中心跟各醫療院所的說明,是施打現場至少有6個人就可以開瓶(疫苗),開瓶後若現場還是只有6人,就可以針對1到6類人士,找一些後備機制施打,如施打醫院有長照機構的,或是有75歲以上者、洗腎者等,這些都可以列入候補名單,依序施打。
在此前,指揮中心就曾建議能施打疫苗的診所,應按接種優先順序準備候補名單,以消耗開瓶後疫苗的殘留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