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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yz網路販毒案 判刑4年2月定讞將入監

    2024-04-27 09:04 / 作者 中央社
    Toyz涉網路販毒,曾向法官提供30多張交保後參加多場公益團體活動的感謝狀尋求緩刑未果,近日將入獄。資料照,浪LIVE直播平台提供
    前電玩遊戲英雄聯盟職業競技選手Toyz(劉偉健)在網路販賣第二級毒品,一、二審均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近期將由檢方通知到案執行。

    全案起於,台中市警方民國110年在中部地區查獲多名藥頭,循線向上追查,認為劉偉健涉販賣大麻,嫌疑重大,隨即逮捕劉偉健,台中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由於劉偉健坦承犯行、供出毒品上游,之後法院裁定劉偉健以150萬元交保。

    一審台中地方法院認定,劉偉健涉犯6次販賣第二級毒品大麻四氫大麻氛即遂、未遂罪,事證明確

    一審認為,劉偉健身為公眾人物,有不少年輕粉絲,一言一行應合於法度,以免引起仿效,卻販賣第二級毒品以謀暴利,實屬不該,審酌偵審期間坦承犯行,並供出上游使檢警查獲,符合減刑規定,判處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

    劉男上訴二審,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審理。劉偉健主張,他於羈押、偵審期間已有相當悔悟之意,請求法院給予他緩刑的機會,並向法官提供30多張交保後參加多場公益團體活動的感謝狀,希望作為貢獻台灣的證據。

    二審認為,劉偉健購買的二級毒品數量高達500顆,購買成本高達新台幣60萬元,並與同案被告共同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劉男犯罪情節非輕,且宣告刑期已逾有期徒刑2年,不符合緩刑要件,因此駁回上訴,仍維持原判。

    劉偉健不服判決,上訴三審,並主張他是在檢警發現他販賣第二級毒品前坦承犯行,應可減刑。最高法院認為,劉偉健犯行不符合自首要件,二審判決量刑妥適,調查完備,劉偉健上訴無理由,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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